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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9月28日電 據臺灣TVBS新聞網報道,一名男子因為朋友手機沒電,商量到超商偷移動電源,店員發現後跟他們說付錢就不會報警,想不到他拔腿狂奔,被店員追上後,竟然還將對方咬傷。
  據報道,一名穿著橫條紋上衣的男子一走進超商,拿了電源假裝詢問店員售價,之後又在店內東看看、西瞧瞧,趁著店員不註意,拔腿就跑,店員發現後,衝出去抓人,追了100米,雙方在街上扭打拉扯,沒想到這時候,男子竟然張嘴朝店員手臂上大咬一口,被咬傷痕明顯。
  這名22歲的許姓嫌犯被捕後,供稱因為友人的手機沒電,又擔心店員不借充電器,想幫他充電,才會偷東西。
  板橋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廖睿辰表示,嫌犯為了要阻止店員報案,所以往店員右手臂咬一口,這個行為本來一開始是涉及盜竊,但是因為他有咬人的行為,所以依違反強盜罪嫌移送法辦。
  從盜竊變強盜,罪加一等,而他的日籍朋友,因為知道他要偷東西,卻沒有阻止,涉嫌幫忙把風,也成了盜竊共犯。  (原標題:台男子偷移動電源被髮現 咬傷店員罪加一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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