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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南京12月4日電 (蘇交軒 朱曉穎)4日江蘇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澄清“‘闖綠燈’罰200元記6分”報道:道路交通執法管理中並沒有“闖網路行銷綠燈”這一概念。
  近日,一些媒體報道稱,江蘇警方將對“闖綠燈”行為開展網路行銷集中整治,將處以200元罰款、並記6分。
  對此,江蘇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特澄清如下:道路交通執法管理中並沒有“闖綠燈”這一概usb念。報道中所指的,是指車輛經過交通信號燈或交通標誌控制的交通路口,遇有行駛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時,還繼續駛入的行為。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固態硬碟》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: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,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,不得進入路口。
  根據房屋貸款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條和《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第五十八條第(八)項,以及公安部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的相關規定,對於“路口遇有堵塞時未依次等候的”機動車將處以200元罰款,並記2分。
  交巡警提示:在路口堵塞的時候搶行只會增加混亂,讓擁堵更加嚴重。做到不搶行需要每一位交通參與者都要有文明交通意識,很多交通參與者對此可能並不熟悉,希望公眾增強文明意識和禮讓意識,共同營造和諧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。
  為深入推進文明交通工程和城市暢通工程,進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,提升社會文明交通程度,從2013年12月2日起到2014年9月底,江蘇交巡警部門將在全省範圍組織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行動。具體包括不文明交通行為“三項整治”行動、重點車輛專項整治行動、重點路段綜合治理行動、交通設施“啄木鳥”行動和文明交通示範引領行動等“五大行動”。
  整治的重點違法行為包括: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、機動車違法停車和不按規定避讓行人等交通陋習和酒後駕駛、機動車闖紅燈等危險駕駛行為。
  重點車輛包括:公交車、出租車、渣土車等。
  重點路段包括:醫院、學校、大型市場、客運樞紐、重點施工項目、老舊小區等周邊道路以及高架、隧道等快速路。(完)  (原標題:江蘇警方澄清“‘闖綠燈’罰200元記6分”說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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